医疗损害鉴定面临的挑战与对策

       摘要: 2017年底发布的《侵权责任法·医疗损害责任》司法解释规定了新的鉴定规则:确定了医疗损害专门性问题鉴定的概念及内容,取鉴定申请替代患方举证能力的不足,规定了新的鉴定人资格要求,明确了医疗过错判定的要求;明确了因果关系分级要求;明确了医疗损害鉴定的程序要求等.但仍然保留了医疗损害鉴定二元化模式.新的规定给我国医疗损害鉴定带来了新的挑战,尤其是鉴定人资格、专家辅助人意见可以成为定案依据的规定,将直接影响我国的法医开展医疗损害鉴定.笔者由此提出了以下建议:①医疗鉴定要回归科学性、公益性、规范性;②医疗损害鉴定回归同行评议是必然趋势;③应当建立统一的临床医学鉴定专家库;④应当研究医疗损害鉴定的理论、原则和方法.

作者:
刘鑫 马千惠
单位:
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 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,北京,100088
出处:
《中国法医学杂志》
刊期:
2018年第33卷第1期
基金:
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研究项目"医患关系视角下我国医事行为的伦理思考及法律规制研究"(15AZD065)

医疗损害鉴定面临的挑战与对策

摘要: 2017年底发布的《侵权责任法·医疗损害责任》司法解释规定了新的鉴定规则:确定了医疗损害专门性问题鉴定的概念及内容,取鉴定申请替代患方举证能力的不足,规定了新的鉴定人资格要求,明确了医疗过错判定的要求;明确了因果关系分级要求;明确了医疗损害鉴定的程序要求等.但仍然保留了医疗损害鉴定二元化模式.新的规定给我国医疗损害鉴定带来了新的挑战,尤其是鉴定人资格、专家辅助人意见可以成为定案依据的规定,将直接影响我国的法医开展医疗损害鉴定.笔者由此提出了以下建议:①医疗鉴定要回归科学性、公益性、规范性;②医疗损害鉴定回归同行评议是必然趋势;③应当建立统一的临床医学鉴定专家库;④应当研究医疗损害鉴定的理论、原则和方法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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