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 基本案情 2007年10月,新疆SF种业总经理刘某甲、出纳员刘某乙、甜菜部经理杨某某商议,收购甜菜种子加工、包装、销售.按照商议,杨某某前往甘肃省酒泉市联系甘肃HH公司总经理王某某帮助收购甜菜种子,王某某安排公司职员张某某收购甜菜毛种子21吨,由杨某某运回博丰种业.为共同牟利,2007年11月,杨某某找来肖某某持SF种业的收购单、用SF的资金到甘肃省酒泉市为SF种业收购甜菜散种子14吨.
说明:如本页面涉及到版权问题或作者不愿意公开,请联系本站管理员删除!
学术期刊网 | 中文学术期刊在线检索服务平台 |蜀ICP备18028976号
首页 | 关于我们 | 加入我们 | 常见问题 | 投诉建议 | 网站地图
邮箱:qikanjiansuo@163.com | 在线客服